3月30日,盐高新集团举办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帮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新《公司法》,推动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集团及个人的合法利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学俊应邀作专题辅导。盐高新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戚思明主持活动,在盐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职工参加培训学习。
刘学俊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并通过逐条比对的方式,分析了新旧《公司法》之间的差异,重点讲解了新《公司法》在公司登记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出资责任、董监高人员职责以及国家出资公司等方面作出的修改以及新增的内容。此外,刘学俊还结合具体案例,对新《公司法》进行了深度剖析,这对集团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正确运用法律知识、避免法律风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戚思明在主持讲话中指出,法律知识学得越多,思考的范围越广,我们的工作能力就会越强,视野就越开阔。集团干部职工要敢于用归零心态持续学习,不断拓展能力的边界。
戚思明强调,法律是外在规范,道德是内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在工作、生活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要在遵守法律的同时,着力提高道德修养,增强全面的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为推动集团健康发展和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训人员表示,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对新《公司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今后将结合培训内容,持续深化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风险预防和处置能力,为集团的规范化经营和合法化运作贡献自己的力量。